△金山区语委办完成对我校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复评工作

作者:何妍创建部门:基础科发布部门:党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09-11-18浏览次数:3600

  11月17日下午,由金山区语委办组织的专家评估团对我校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进行了复评。

  我校在2006年12月经金山区语委严格评审,被命名为金山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本次复评是对三年以来我校在创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作一次全面的检查。在评估过程中,评估组通过与教师座谈、学生访谈、查看语言文字工作档案材料以及巡视校园语言文字环境等几方面,深入了解了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情况。

  评估组四位专家在会上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对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扎实到位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我校以本次语言文字示范校复评为新起点,对照标准、认真落实,领导带头、责任到人、积极协作,加强宣传。同时针对我校具体情况提出了积极而又中肯的建议,希望我校能以语言文字工作的层次性作为切入点,分年级落实作为建设目标,努力使语言文字工作与课题研究、与常规管理、与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相结合,在不断创新中促进语言文字工作再上台阶。

  同时,评估组也指出了我校在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的具体模式上以及教室班训中偶见的不规范用字方面所存在的有待改进之处。

  最后,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分管领导李平清副校长、教务处栾承伟主任以及出席本次评估会的各位代表对评估组专家热情、高水平的指导,还有对我校的激励与鞭策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表示:将以这次评估工作为契机,对于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积极整改,不断完善,进一步加大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推广深入力度,积极努力把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纳入学校常规工作,不断向“上海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目标迈进。

  本次语言文字工作复评,我校准备充分,组织严密周到、资料全面精细、指挥淡定得力。同时评估专家颇具专业水准,为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提供了一个可贵的学习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