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烟草烟雾对市民健康带来的严重损害,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颁发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将于201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总务处积极主动执行控烟条例,做好宣传、教育、巡查工作,效果显著。
自2月25日起,总务处积极主动执行《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行了全面禁烟行动。在新学期班组长学习班、宿管老师管理工作等会议上进行了大力宣传教育,同时落实责任制,并派专人负责监督检查,对总务处各办公室进行明察暗访,到目前为止,未发现职工在校内吸烟现象。
为了自己的身心健康,为了创造优美、洁净、文明的校园环境,为了创建安全文明的校园建设,总务处职工将严格执行禁烟条例,调节健康心态,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