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是申请教师资格时必须提供的教育类课程成绩,考生必须在考试成绩有效期(三年)之内,向教师资格受理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时,申请人员必须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和规定,提供:法律规定地、真实有效地学历文凭等相关资料,如有不实,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将有申请人员本人承担。
一、报名日期:
2010年8月26~
二、缴费方式:
1、只报名参加考试者可以选择网上缴费或上海现场缴费;
2、报名考试且选择参加培训(金山区教学点)的人员请到现场缴费,并在规定的日期内完成现场缴费(过期不办理者,视为放弃处理)。
三、现场受理时间与办法
1、受理时间:
上午9:00 ~11:00 下午13:30 ~ 16:00
2、受理办法:请带好下载的报名表(到现场下载也可),2张一�彩色报名照片(近期、同底色、无钢印)
3、友情提示:如参加金山区教学点培训的人员,在网上输入个人信息时,不要选择上海任一培训点,作不参加培训处理,然后拿着下载的报名表到金山区报名点办理培训手续。如有疑问,不要急于提交信息,暂先保存,咨询清楚,再作决定。
四、现场报名地点
金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石化金一东路2号,金山区教育局1406室)
联系电话:57931675 联 系 人:李 虹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考务费按照物价规定收取。
教材资料费按实价收取。
六、培训安排
本期培训均为双休日班,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试日期:12月4日
八、教材: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报名点代购教材(本次考试继续使用老教材)。
九、详情请参见上海市教育人才网(http://www.shehr.cn/)
金山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2010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