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暑期学生安全教育的通知

作者:戴惠琴创建部门:德育室、学生处发布部门:党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11-07-30浏览次数:3600

各教学科、班级:

  为认真贯彻落实金山区《关于做好2011年金山区未成年人暑期工作的通知》,加强我校学生安全教育,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的安全,确保全校学生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有益”的假期,现将2011年暑期学生安全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假期外出务必告知家长去向并及时与家长保持联系,注意交通等各方面的安全,谨防意外事件的发生。开学及时返校,若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要及时向班主任老师或教学科请假。

  2.加强自我保护教育,要求学生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参与赌博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到歌厅、酒吧、网吧等娱乐活动场所。

  3.女同学勤工俭学,要谨防人身伤害,不要在夜晚单独出入公共场所、僻静处所;要筑起思想防线,提高识别能力。  

  4.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学生不到无安全保障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江(河)、池塘等野外场所戏水玩耍。

  5.加强汛期安全教育。学生不到危险区域玩耍逗留,在雷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要尽量留在家中或其它安全场所,防止事故发生。

  6.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学生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车辆,禁止无证驾驶摩托车,养成文明走路、骑车和乘坐合格车辆的良好习惯。

  7.假期中遵纪守法。学生做到不打架斗殴,危及人身安全,要注重自律。不酗酒,不损害身体健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8. 正确合法使用互联网。自觉维护网络安全,文明上网,增强对不良信息的辨别能力,不随意泄漏个人信息,不随意在网上交友,自觉抵制和远离网络有害内容的侵蚀。

  希望学生暑假期间劳逸结合,科学安排学习和体育锻炼时间,保持身心健康。

                                             学生处

                             二0一一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