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就在我们身边――111化工(1)班召开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作者:111化工(1)班 花敏刚创建部门:化工科发布部门:党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11-12-13浏览次数:3603

  众所周知十二月四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我班在十二月五日,在这个令人肃穆的日子里举办了关于法制宣传的主题班会。此次班会旨在让同学们明白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也就是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以及中专生能够更多地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能够在图文并茂的材料中,在丰富多元的案例分析中,提升自己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首先由一段视频,让同学们明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是社会普法的源头并且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通过一连串精彩的法律故事,串联起宏伟如史诗般的历史,刑起于兵:皋陶执法到李悝:有赏有罚,唯才是用到 “徙木立信”的故事,商鞅变法甚至是到著名的汉穆拉比法典,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无一不在叙说法律,作为社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环绕在我们的周围。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外加上此次法制宣传日的主题就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因此宪法是这次班会重点宣传的对象,可谓是此次班会的重中之重!

  通过班主任的话语,我们明白了宪法在内容上所具有的国家根本法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并且班主任还通过一个案例,让我们明白,其实宪法真实的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国旗国徽具有很高的政治含义和民族象征,代表着国家的法律和尊严。爱护国旗国徽是我们每个中学生的义务和责任。

  2010年8月7日晚,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发生特大泥石流灾害,顷刻间,5公里长、500米宽的区域被夷为平地。在这次灾害中,这个曾经美丽的小县城里,将近1500人遇难,300多人失踪,2000多人受灾。为了寄托对死难同胞的哀思,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8月15日举行全国哀悼活动。那一天,全国各地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校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都下半旗,人们停止了各种娱乐活动,以各种方式向舟曲的同胞表达慰问,寄托哀思。那天清晨,数千名群众自发来到天安门广场,看着五星红旗升到顶端,又降下一半,人们默哀、啜泣。国旗在这天降低了它的高度,而对生命的尊重却得到了升华。

  每天的升旗仪式,如若向国旗肃立致敬就是遵守着宪法,每个中华儿女本身就应该对宪法有着敬畏,神圣而不可侵犯。

  时间是那么的短暂,从指尖匆匆溜走,随着班主任说到每个中华儿女本身就应该对宪法有着敬畏,神圣而不可侵犯时,下课铃声如约而至,同样也宣布着此次的班会圆满的结束。

  通过这次班会,同学们明白了很多,这次班主任不止为大家打开了法律的大门,而且让同学们明白了宪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