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潘老师向每位同学分发了一本《悦读法律》教材。书中列举讲了很多案例,并从法律角度进行剖析。其中典型事例:小向出生于1999年,案发时他刚满14周岁,讲义气的他应朋友之邀去“教育”别人,双方发生了殴斗。对方的一个人狠狠地打了小向一拳,小向怒火中烧,拿起路边烧烤摊上的一把菜刀就追了过去。对方看到菜刀连忙往回跑,小向眼看快追不到了,就把手中的菜刀向他扔过去,没料到却击中了路人,造成了路人重伤,眼睛近乎失明,而小向自己也锒铛入狱。
根据刑法的规定,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对某些严重的犯罪负刑事责任,比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小向的一时冲动,不仅害了自己,更是将两个家庭推向了黑暗的深渊。
信心班的同学们听得很认真,相信他们将“做任何事都要三思而后行”这个道理也定能牢记在心。法律就是用来教育人的,只有从小守法、增强法制观念、养成自觉遵守法律的行为习惯,才能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造福于社会、国家。
随后,潘老师邀请了社区邱老师进一步宣传法律法规,要求同学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最后,让同学们填写了一份有关《青少年个人详细信息》的表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