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期“特殊生”辅导班系列报道之四 ――学习《学生手册》

作者:戴惠琴创建部门:学生处发布部门:党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14-10-16浏览次数:3603

    2014年的10月14日下午,潘老师在北校一号教学楼五楼为校信心班同学们讲课。本次的主题为学习《学生手册》。

   老师为我们讲了这次学生手册的重点是《纪律处分条例》。其中,潘老师讲到: 1、辱骂、威胁师生;学生辱骂或威胁师生员工、家长,根据情节和态度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2、旷课:学生旷课视旷课时间长短,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连续旷课2天、4天、6天、8天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累计旷课15节、30节、45节、60节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当旷课时间为连续两周或学期累计达到90课时,按学籍管理规定,作自动退学处理;学生下厂实习未经学校同意,自动中断学习,按自动退学处理。)3、发布不良信息:学生通过网络等途径发布有损于学校或他人声誉的信息、在校外有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的行为或造成一定恶劣社会影响的,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4、对违反其他纪律行为者,视情节轻重酌情处分。违反学生基本规范屡教不改者,给予严重及以上警告。”

     在此次潘老师为信心班同学讲解了《学生手册》之后,使信心班同学更加了解了在上海市石化工业学校中作为一个学生的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