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期“特殊生”辅导班系列报道之十五

作者:戴惠琴创建部门:学生处发布部门:党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14-12-19浏览次数:3600

  20141216下午三点,在北一教五楼由潘老师带领同学们召开信心班的活动,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法律知识”。

  在活动的开始,潘老师给同学们讲了许多,其中包括法律的一些简单知识以及17周星期二的活动等等。由于信心班即将到来的“结束”,同学们的情绪多少有点沉闷和不开心。

  在现代社会中,许多人因不懂法律,而将自己的一生葬送。“刚满14岁的小向,因打架时被对方打了一拳,怒火中烧,拿起路边烧烤摊上的一把刀就追了过去,对方看见菜刀也连忙往回跑,小向眼看快追不到了,就把手中的菜刀扔了出去,结果误伤路人,导致路人重伤,眼睛近乎失明。”

  这是由信心班同学所读的案例。案例中小向因一时的愤怒而做错事,无辜的路人也因他的冲动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可想而知,小向有多少责任需要承担。

  如今,违法犯罪的案子在日益增高,中学生违法更是常见,因一时愤怒而杀人、因有口角而杀人等,归根究底,是每个人从来没有、真正的认识“法律”,被一时的气愤冲昏了头脑,然而这样的后果就是毁了自己的一生。

   法律是人人都应该遵守的。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谨记法律、遵守法律,让法律与我同行!让法律伴我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