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扬

作者:创建部门:学生处发布部门:党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15-03-31浏览次数:3600

  2015年3月24日,121化工04班张�、胡楠楠、朱伊健三位同学于中午11:50在南区食堂附近捡到手机一部,随即交予学生处。经联系,手机已物归原主。以上3位同学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全校学生学习,特此提出表扬。
  2015年3月25日,121机电03班戚宇杰同学在121机电03班教室门口捡到一个钱包,并且交予老师。经联系,已将钱包归还失主,戚宇杰同学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全校学生学习,特此提出表扬。